根据工作安排,第二巡视组面上的工作已经结束。即日起第二巡视组联系电话、联络信箱、邮政信箱将撤销,不再受理有关情况的反映。如有需要反映的情况,请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反映。
特此公告。
民政部第二巡视组
2018年7月31日